按工信部要求,备案需留存主办者证件及照片等信息,并向主办者所在省通信管理局递交备案真实性核验单。
如果主办单位为个人用户,应提交以下材料:1、 网站主办者证件复印件 2、网站主办者照片 3、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 4、与网站主办者签署的各项协议(业务合同、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) 5、 域名注册证书 6、前置或专项审批部门批准文件;
如果主办单位为单位用户,应提交以下材料:1、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件印 2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、网站负责人照片 4、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5、与网站主办者签署的各项协议(业务合同、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) 6、域名注册证书 7、前置或专项审批部门批准文件 8、若网站负责人不是单位法人,必须提供单位授权书;
请先上传上述材料扫描件,再填写备案资料;上述材料纸质原件请尽快寄至我司。
联系电话:13861399613 QQ:4663808